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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考老师出现违纪的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18 15:13 栏目:学在诺中 发布单位: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 点击量:11031 【公开】



一、迟到

1、没按规定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但考务办还未发出监考老师进考场的指令时到达的监考老师点名批评;

2、其他监考老师已进入试场,但考试还未正式开始时到达的监考老师扣奖金50元,继续监考;

3、正式开考后还未到达的监考老师取消本场监考资格,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监考过程中违纪现象的处理

1、中途离开试场致使无人监考或让未培训的人员替监考者,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监考(含本场),所有取消的监考每场按半天旷工处理。

2、看手机、看书报、批改作业、做试卷等违纪现象取消本场监考,并且按半天旷工处理。

三、教师监考、值考中的违纪也将作为对年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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