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3年德育课题的立项申报通知已挂网上,今年德育A类课题的申报有所变化,请大家查看通知,做好立项组织工作。
各区县教科所(室)、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开展宁波市2023年度“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少先队课题(A类)
申报对象: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仅限正职)。立项后可以组建不超过3人的研究小组。研究周期为1年,不得延期。结题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德育实践研究课题(B类)
申报对象: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一线班主任(含副班主任、德育导师)。突出一线德育特点,侧重个性化实践探索。研究周期为1年,不得延期。结题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此类课题个人独立申报独立实践,不得组建研究小组。
二、申报方法
(一)名额分配:A类课题全市拟立项50个,各区县申报建议不超过8个。B类课题:慈溪、余姚、鄞州、海曙申报限30项以内;市直属、江北、奉化、宁海、象山、北仑限25项以内;镇海限20项以内;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各3项。
(二)各县(市)区对课题申报者资格分类严格把关,对选题认真评选。各直属学校可预报1项。
(三)由列入各区县市教科室或直属学校教科室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申请者(A类课题需是课题负责人)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网上平台上传《宁波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封面注明类别(A类/B类)。一律提交电子稿,一律word格式。
(四) 请于2023年1月5日前完成网络平台申报,各区县教科所(室)、市直属学校发送电子汇总表(见附件3)到邮箱 451875895@#。 联系人:纪老师,87294936。
附件1:少先队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宁波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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