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我与课改》
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
为了展示课改成果、总结课改经验、宣传课改典型、交流参与者的体会和感悟,从而推动我市课改工作进一步发展,继第一届“我与课改”征文评选活动圆满结束以后,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我与课改”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校长、教研员、老师。
二、征文内容:征文主题是“我与课改”,重点是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我”(区域、学校、个人)的工作成效、做法、思考、体悟等。(不收课题报告,论文)
三、征文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10月15日
四、组织评比:各县(市)区在区域内开展相应的评比活动,在此基础上挑选优秀文章参加市级评比。海曙、江北、鄞州、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各选送10篇,大榭、东钱湖、高新各区选送5篇(其中各县(市)区教研室至少一篇,各课改实验学校、样本学校至少2篇,各直属学校至少1篇。)宁波市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宁波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并精选部分文章编印成集。(另注:没拿到去年征文集的区县(市)教研室及作者个人,请联系13867860587 雷老师)
五、征文要求:征文字数不超过4000字,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征文应属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征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六、上交方式:各县(市)区收集后,统一上交。电子文稿请发至: 786927@qq.com.,并提供纸质稿件,用A4纸打印,一式2份,邮寄地址: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和义路129号)。直属学校稿件按上面的方式直接发寄。
七、联系人:雷锦华 电话:87680819 手机:13867860587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
宁波实验区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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